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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算赋?

摘要什么是算赋?除田租外,西汉时政府向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汉四年汉高帝刘邦下令,确定民年十五以上到五十六岁出赋钱,每人一百二十钱为一算,是为算赋,从此成为定制。汉代每年八月进行户口调查,称做“

什么是算赋?

除田租外,西汉时政府向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汉四年(前203)汉高帝刘邦下令,确定民年十五以上到五十六岁出赋钱,每人一百二十钱为一算,是为算赋,从此成为定制。

汉代每年八月进行户口调查,称做“案比”,即于此时征收算赋,因此称“八月算人”。算赋是汉政府财政收入中的一个主要项目,归大农经管,“为治库兵(兵器)车马”,仍是军赋性质。元帝时贡禹上疏主张把算赋起纳年岁从十五推迟到二十岁,但未被采纳。算赋一律用货币缴纳,除汉昭帝时因谷价过贱伤农,有两次特诏暂用菽粟代钱外,几乎没有例外。算赋数额偶然有因特殊情况而减轻的,如汉文帝时曾减到四十钱,汉宣帝甘露二年(前52)曾暂减民算三十钱(收九十钱),成帝建始二年(前31)每人暂减四十钱(收八十钱)。算赋也有因各种原因而免除的,如汉武帝元封元年(前110)令巡行所经郡县特诏免算;汉宣帝地节三年(前67)令流民欲还本土者免算;汉武帝初即位时(前140)免民八十以上家两人算赋以示敬老。

算赋数额一般为每人一年一算,但也有几种特殊情况。如惠帝六年(前189)为鼓励户口增殖,提倡早婚,令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未嫁五算,即算赋五倍于常人。又,《汉书·惠帝纪》六年注引《汉律》,贾人与奴婢倍算,即为了抑商和限制蓄奴,商人与奴婢的算赋比常人加一倍。

新莽时为限制私人占有奴婢,曾令上公以下要为其占有的奴婢每口出钱三千六百,即为常人的三十倍。令下未久,新莽就告败亡。

算钱,还有口赋、更赋的征收货币,使农民不得不出售相当多的农产品来换钱交赋,从而加强了同市场的联系。汉代商品经济之所以比较活跃,赋税的货币化也是其中的一个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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