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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的制科是怎么回事?

摘要唐朝的制科是怎么回事?关于“制科”,人们一般理解为是由皇帝本人亲自主持的科举考试,因为它通常在京城宫殿中举行,所以又称为“殿试”。《册府元龟·贡举部·总序》说,制诰举人从高宗显庆年间开始,到玄宗开元及

唐朝的制科是怎么回事?

关于“制科”,人们一般理解为是由皇帝本人亲自主持的科举考试,因为它通常在京城宫殿中举行,所以又称为“殿试”。《册府元龟·贡举部·总序》说,制诰举人从高宗显庆年间开始,到玄宗开元及德宗贞元时期臻于极盛。因为根据《旧唐书·高宗本纪》的记载,显庆四年(659),高宗曾经亲自策试举人,当时应诏参加制举的共有九百多个人。

但查阅有关唐史的其他资料,可以发现,早在高宗显庆以前,已经有制举的存在,如崔仁师在武德初年应制举,被授为管州录事参军;崔信明在贞观六年(632)应诏举,得授兴世丞。《新唐书·选举制》关于制举的定义是:“其天子自诏者曰制举。”《通典·选举三》的定义是:“其制诏举人,不有常科,皆标其目而搜扬之。”都没有提到皇帝亲自策试的问题,这说明“制科”的原始概念就是皇帝下诏分科举人。显然,这是承袭了隋代分科举人的旧制,不过在唐代日益完备,特别是显庆以后,进入了由皇帝亲临策试的新阶段。

制举科目的确定,是根据皇帝的意愿临时决定的。通计有唐一代,大约有贤良方正、直言极谏、文辞清丽、博学通艺、武足安邦、志烈秋霜、不求闻达、英才杰出、经明行修等百十余种。应制举考试的考生,既可以是平民,也可以是科举及第者,或是现任的官员,录取人数则每次仅有数名。平民及第,可以立即授予官职;现任官员制举榜上有名者,可以依原官升迁。所以有才华的士子,往往在常科及第后,又去参加各种名目的制举,借以提高知名度,以利于升迁,如唐代著名诗人贺知章,在证圣元年(695)先举进士,又举超拔群类科制举;张九龄中进士之后,始任校书郎,后以道侔伊吕科策高第,迁为左拾遗。

制举除下诏令各级官员举荐外,还允许自举,这就可能使有志向、有才能的士子和下级官吏不必通过各种社会关系,仅凭自己的考试成绩就可平步青云。制举的根本目的,是选拔高层次的栋梁之才,这种以考试成绩选拔官吏的方式,使唐政权比较开放,也使它有了更为广泛的社会基础。但由于制举每次录取人数较少,又不是常科,所以在整个科举制度中所占地位并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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