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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奏销案”是怎么回事?

摘要所谓的“奏销案”是怎么回事?顺治十八年,江南苏州、松江、常州、镇江四府发生了震惊朝野的“奏销案”。“奏”是上奏,“销”是革职之意,“奏销案”是清廷为打击汉族地主官僚和知识分子所制造的又一起

所谓的“奏销案”是怎么回事?

顺治十八年(1661),江南苏州、松江、常州、镇江四府发生了震惊朝野的“奏销案”。“奏”是上奏,“销”是革职之意,“奏销案”是清廷为打击汉族地主官僚和知识分子所制造的又一起恐怖大案。

当时,清朝的统治已经巩固,南明诸王的抗清活动已先后被扑灭;农民起义军的大规模抗清斗争也接近尾声。但在汉族的地主官僚和知识分子中,奉朱明为正统的民族意识仍然很浓厚。而且,当时清廷对江南一带所课赋役比较重,董含在《三冈识略》中就记载道:“江南赋役,百倍他省,而苏、松尤重”,常常“旧赋未清,新饷已近,积逋常数十万。

时司农告匮,始十年并征,民力已竭,而逋欠如故。”所以当地士大夫对清廷的不满情绪很强烈,他们表达这种情绪的方式是对清廷委派的赋役不屑一顾,多不按时缴纳。

顺治十七年正月,朱国治为江宁巡抚,他就将拖欠赋役的地主、绅士等,皆造册上报,册上“悉列江南绅衿一万三千余人,号曰抗粮”。清廷闻奏大怒,对册上所列之人不论轻重黑白,尽行斥革,皆交本地官员治罪。如某探花(科考第三名)欠一钱,也被废黜,民间也就有了“探花不值一文钱”之谣。结果秀才、进士凡是钱粮赋役没有按时缴纳的,都被革去功名出身。现任官员则降职两级使用,当时“鞭扑”、“枷责”

者甚多,以至有“衣冠扫地”之说。一时间,江南地区的士大夫、学校为之一空。这就是所谓的“奏销案”。

这次“奏销案”是对江南文化的一次摧残,造成了“苏松词林甚少”的状况,后来经过二三十年的恢复,直到康熙中期才有所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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