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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戴花翎的讲究有哪些

摘要清代修改了冠的制度,用以礼帽替代。礼帽分二种,一为暖帽,圆形,有一圈檐边,多用皮、缎、布制成,多黑色,中有红色帽纬、帽子最高处有顶珠,其材料多以宝石制成,有红、蓝、白、金。按照清朝礼仪,一品为红宝石,

清代修改了冠的制度,用以礼帽替代。礼帽分二种,一为暖帽,圆形,有一圈檐边,多用皮、缎、布制成,多黑色,中有红色帽纬、帽子最高处有顶珠,其材料多以宝石制成,有红、蓝、白、金。

按照清朝礼仪,一品为红宝石,二品为珊瑚,三品为蓝宝石,四品用青金石,五品用水晶,六品用碎磲,七品为素金,八品用阴文镂花金,九品为阳纹镂花金。

无顶珠者无官品;二为凉帽,无边,喇叭式,初期扁而大,后期小而高,用藤、篾席,外裹绫罗,多为白色,也有湖色、黄色,上级红缨顶珠。

清朝的礼帽,在顶珠下有翎管,是用白玉或翡翠做的,用来安插翎枝。清朝的翎枝分蓝翎和花翎两种。蓝翎为鹏羽所做,花翎为孔雀羽所做。花翎在清朝是一种辨等威、昭品秩的标志,不是一般官员所能戴用,清代各帝都三令五申,既不能簪越本分乱戴,又不能随意不戴,如有违反就严行惩处。一般降职或革职留任的官员,仍可按本任品级穿朝服,而被罚拔去花翎则是非同一般的严重处罚。

花翎又分一眼,二眼,三眼,其中三眼最为尊贵。所谓“眼”指的是孔雀翎上的眼状的圆,一个圆圈就算做一眼。蓝翎是与花翎性质相同的一种冠饰,又称为“染蓝翎”,以染成蓝色的鹦鸟羽毛所作,无眼。赐予六品以下、在皇宫和王府当差的侍卫官员配戴,也可以赏赐建有军功的低级军官。在清朝初期,皇室成员中爵位低于亲王、郡王、贝勒的贝子和固伦额附,有资格配戴三眼花翎;清朝宗室和藩部中被封为镇国公或辅国公的亲贵、和硕额附,有资格配戴二眼花翎;五品以上的内大臣、前锋营和护军营的各统领、参领有资格配戴单眼花翎,而外任文臣无赐花翎者。由此可知花翎是清朝居高位的王公贵族特有的冠饰,而即使在藩内部,花翎也不得逾分滥用;有资格配戴花翎的亲贵们要在十岁时,经过必要的骑、射两项考试,合格后才能戴用。但后来花翎赏赐渐多,就不一定经过考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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