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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澳门需要办理的手续

摘要进出澳门需要办理的手续入境签证来澳旅游人士须具备有效的护照或旅行证件以及签证。持有下列国家和地区有效护照或证件的人士入境无须签证1.持丹麦,日本,巴西,比利时,以色列,立陶宛,列支敦士登,冰岛,匈牙

进出澳门需要办理的手续入境签证来澳旅游人士须具备有效的护照或旅行证件以及签证。

持有下列国家和地区有效护照或证件的人士入境无须签证:1.持丹麦,日本,巴西,比利时,以色列,立陶宛,列支敦士登,冰岛,匈牙利,安道尔,西班牙,多米尼克,克罗地亚,希腊,坦桑尼亚,拉脱维亚,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黑山,波兰,法国,芬兰,佛得角,阿尔巴尼亚,英国(6个月),保加利亚,埃及,挪威,马其顿,马耳他,马里,捷克,荷兰,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塞浦路斯,塞尔维亚,奥地利,意大利,爱沙尼亚,爱尔兰,瑞士,瑞典,葡萄牙,蒙古,墨西哥,德国,黎巴嫩,卢森堡,罗马尼亚护照的人士可逗留不超过90天。

2.持土耳其,文莱(14天),加拿大,印度尼西亚,印度,俄罗斯,南非,美国,泰国,鸟拉圭,纳米比亚,马来西亚,基里巴斯,智利,菲律宾,塞舌尔,新加坡,新西兰,摩纳哥,澳大利亚,萨摩亚护照的人士可逗留不超过30天。

3.持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回港证的人士。

4.持有效进出澳门证件的中国籍人士。

5.持澳门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签发的外交及领事人员证件的人士。

6.持外交护照的人士。

7.持联合国签发“LaissezPasser”证件的人士(于执行职务时)。

8.持葡萄牙当局签发的旅游证件的非葡籍人士。

入境签证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向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申请,并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否则即告失效。持有人准予在签证上所注明之期限在澳门逗留。

需要签证的旅客可在抵达澳门时办理,但某些国家的旅客须事先获得入境签证。

签证分为个人、家庭和团体3种:个人:100澳元,12岁以下儿童收费减半。

家庭护照:200澳元。

团体:团体签证必须由澳门的旅行社申请办理,人数最少10人,费用每人50澳元。

上述资讯仅供参考,入境详情请浏览澳门治安警察局相关网页:http:/www.fsm.gov.mo或致电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853-28725488,电子邮箱:sminfo@fsm.gov.mo。

海关所有入境旅客必须通过例行的海关手续,如有任何超过免税限额的应课税物品必须申报。要详细了解应课税及免税物品,请浏览澳门特别行政区海关网页:http:/www.customs.gov.mo。

*上述费用是由空运公司在发出运输凭证时向乘客征收,详细资料可浏览澳门国际机场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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