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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恕在救灾防灾方面提出了什么主张?

摘要王恕在救灾防灾方面提出了什么主张?王恕,字中安,四川铜梁人。康熙六十年进士。雍正元年,补吏部员外郎。不久迁郎中。考选广西道御史。转任兵科给事中。出为江南江安粮道

王恕在救灾防灾方面提出了什么主张?

王恕(1682~?),字中安,四川铜梁人。康熙六十年(1721)进士。

雍正元年(1723),补吏部员外郎。不久迁郎中。考选广西道御史。转任兵科给事中。出为江南江安粮道,又迁广东布政使。乾隆五年(1740),署福建巡抚。六年,实授福建巡抚。

江苏布政使安凝条奏赈灾事务,乾隆帝下发各督抚查阅。王恕认为,救灾之法有三:赈济,平粜,贷借。这三项,实心办理则有益于民,奉行不善则为害于政。以赈而论,地方官在仓猝查报时,分极贫、次贫。

既然存在差别,就会产生弊端。因此起初赈济时,应该一律散给,加赈时再区分差别,以杜绝争端。以粜而论,定例为每石减当时市价一钱,小民的少量储粮容易得到,牙商囤积居奇的大量储粮则无望,倘若放开价格,势必希望多粜,图利者就会云集。如果米价太低,商贩就不会前来。因此以后平粜时,仍然按照定例斟酌办理,使灾民能够得到少许实惠,而奸商囤户借机发财的图谋难以得逞。以借而论,动用公家之款,为百姓谋有无,解决匮乏,这本是善举。但是,如果办理不周,就会导致官民相互受累。假如荒年田土无力耕种,官员借给籽种,还可以以后收获后偿还。如果告贷银米以给口食,那就只会借给那些能偿还的,狡點之流于是声称官有偏私,不免造谣生事。官员不得已稍微变通行事,就会无力还官,然后被捉拿,让其服差役,民无安息。名为利民,实为害民。而且年久欠款不清还,蒙受皇恩豁免,国库官银终归有限。因此与其借而无偿,不如赈而不借。不久因任按察使时删改囚犯供词,王恕被吏部调查,召其到京师。乾隆以王恕为官是否贤良询问闽浙总督策楞,又命新任巡抚刘于义考察。两人都评价王恕操守廉洁,老成持重。不久,王恕补授浙江布政使。不久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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