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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推行的均田制有哪些具体内容?

摘要北魏推行的均田制有哪些具体内容?北魏孝文帝太和九年开始实行均田制,它实际上是由称制的冯太后主持并颁行的。均田制是一项意义十分重大的社会经济改革措施。孝文帝时,实行均田制的两个基本条件,即拥有

北魏推行的均田制有哪些具体内容?

北魏孝文帝太和九年(485)开始实行均田制,它实际上是由称制的冯太后主持并颁行的。均田制是一项意义十分重大的社会经济改革措施。

孝文帝时,实行均田制的两个基本条件,即拥有大批可供使用的荒地和官府掌握土地支配权,北魏均已具备。而此前,北魏初期曾在京城附近施行过计口授田制度,均田制正是在这一制度基础上吸纳井田制等经验推广、改进而来。均田制的主要内容有:1.男子十五以上,授露田四十亩,桑田二十亩;妇人授露田二十亩。

露田加倍授予,以备休耕。露田不得买卖,身死或年满七十退还官府。

桑田则永归私人所有,并可在一定条件下买卖。桑田须种桑五十株、枣五株、榆三株。不宜种桑之地,男子改授麻田四十亩,妇女五亩。2.奴婢和耕牛参加授田。奴婢依照一般农民授田。耕牛每头授田三十亩,每户限授四头。3.田地缺乏的地区,允许农民“逐空荒”,迁往他郡。4.

犯罪流徙户或绝口户,其土地归国家所有,作均田授田之用。5.地方官吏按照官职高低,授予公田。刺史五十顷,郡丞、县令六顷。公田不得买卖。

均田制的实施,使得相当一部分农民获得了土地,刺激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流民严重与粮食不足等难题,因而对巩固北魏政权和促进社会发展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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