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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武帝为什么要制定“流民法”?

摘要汉武帝为什么要制定“流民法”?汉武帝时,阶级矛盾尖锐的一种表现形式就是农民流亡。流亡是农民反抗的一种消极表现,通过流亡逃避国家赋税、徭役。汉武帝时期“军阵数起”,按资产征赋,却常常从现存的小民身上征取

汉武帝为什么要制定“流民法”?

汉武帝时,阶级矛盾尖锐的一种表现形式就是农民流亡。流亡是农民反抗的一种消极表现,通过流亡逃避国家赋税、徭役。汉武帝时期“军阵数起”,按资产征赋,却常常从现存的小民身上征取。大体上逃避赋税的都是豪强大家,官吏们畏惧不敢督责他们缴赋,却“刻急细民”,这些小民无法忍受,只好逃亡。民众多次受恶吏压榨勒索,所以互相仿效,逃亡者越来越多。

元封年间(前110~前105),农民流亡更加严重:“元封四年,关东流民二百万口,无名数者四十万,公卿议欲请徙流民于边以适之。”出现了如此严重的流民问题,丞相石庆感到惭愧,上疏谢罪,表示“愿归丞相、侯印,乞骸骨归,避贤者路”。汉武帝为答复石庆的上疏,特意下了一道诏书。从这道诏书可以看出,汉武帝和大臣都认识到了流民问题的严重,认为出现问题的原因是“唯吏多私,征求无已”,流亡出去的人得到了方便,在家居住的人反而受到骚扰。因此,汉武帝制定了“流民法,以禁重赋”,想以此来解决流民问题。在这道诏书中,汉武帝还就解决流民问题提出了一些原则,即“赦殊死,无禁锢,咸自新,与更始”。《汉书·武帝纪》载汉武帝元封五年冬天,巡行了长江、淮河流域许多地方,后来又到泰山封禅,夏四月又下诏“赦天下,所幸县毋出今年租赋,赐鳏寡孤独帛、贫者粟”。这道诏书或许就是汉武帝解决元封四年流民问题的一些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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