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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粹党是怎样确立自己的政权的

摘要1933年3月5日,德国举行国会选举。共产党在选举中仍然得票500万张,社会民主党获得700万张。纳粹党得票1700万张,占全部选票的43.7,在国会中并没有获得绝对多数。于是希特勒政府于3月14日

1933年3月5日,德国举行国会选举。共产党在选举中仍然得票500万张,社会民主党获得700万张。纳粹党得票1700万张,占全部选票的43.7%,在国会中并没有获得绝对多数。于是希特勒政府于3月14日宣布共产党为非法,81名共产党议员当选无效,借此纳粹党才获得所期望的多数。

3月21日,第三帝国的第一届国会开幕。希特勒在国会会议中提出了所谓“授权法”,即“消除人民和国家痛苦法”,它规定将德国的立法、财政、对外政策以及宪法修改权力从国会交给希特勒内阁,这样国会就成了空架子。在法西斯分子的高压之下,“授权法”获得通过,它标志着法西斯统治的空前加强。随后希特勒下令解散各级政府,将各州警察置于纳粹党人的监督之下,接着干脆解散了所有的州议会。1933年5月2日,纳粹分子摧毁了德国工会,以所谓“德国劳动阵线”代替它,工人阶级100年来通过斗争所取得的权利和享有的自由,被纳粹分子在100天内全部取消了。6月22日,社会民主党被取缔,其他资产阶级政党则未等到勒令取缔就自行解散。1933年12月1日颁布“保障党和国家的统一法案”,最终宜布纳粹党是德国唯一政党,纳粹党党徽、党旗成为国徽、国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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