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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苏里妥协案主要内容是什么

摘要西北和西南的移民虽然同时进行,却有着完全不同的特点。俄亥俄河以北的移民将近一半来自以新英格兰一带为主的东北部,其余1/4来自南方,1/4为欧洲移民。他们的家庭式农场以生产粮食为主,他们也没有奴隶,成立

西北和西南的移民虽然同时进行,却有着完全不同的特点。俄亥俄河以北的移民将近一半来自以新英格兰一带为主的东北部,其余1/4来自南方,1/4为欧洲移民。他们的家庭式农场以生产粮食为主,他们也没有奴隶,成立的州都不准蓄奴。他们依赖联邦获得廉价土地、通畅道路和对印第安人的防卫,因此州权概念比较薄弱,更认同于联邦。

俄亥俄河以南的移民主要来自旧南方,他们带着奴隶去拓荒,把棉花和奴隶制一起带到了西南领地所建各州。植棉需要适合的气候和土壤,不可能无限制地向西发展。奴隶又不能进口,只能靠旧南方来供应。所以新南方的作物和制度决定了它不具备西部发展自由开拓的特点,而只能和旧南方认同,它的路必将越走越窄。西南和西北这两种不同的发展趋势日趋明显,影响着美国的政治平衡。到1819年时,北方自由州和南方蓄奴州的数目正好相等,各为11个。于是,当密苏里申请作为蓄奴州加入联邦时,这一平衡便面临威胁。

当密西西比河还是美国西部边界时,邦联国会曾规定俄亥俄河以北不准蓄奴,以缓和关于奴隶制的矛盾。这一妥协使北方以为蓄奴已成为南方的地区性问题,由南方人自己去解决。但密苏里位于暖昧的中部,南方的移民带去了上万的奴隶,并且制定了一个允许蓄奴的宪法,要求加入联邦。对此,纽约州的众议员塔尔梅奇提出一项修正案,禁止再向密苏里运入奴隶,并逐步解放那里的全部奴隶。这一修正案遭到南方的愤怒抵抗,使国会陷于瘫痪达一年之久。南方坚持认为国会无权否定密苏里人蓄奴的自由,宪法也无权干涉一个州是否蓄奴。在这一触即发的形势下,国会于1820年通过密苏里妥协案,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在接纳蓄奴州密苏里的同时,接纳自由州缅因,以保持南北的平衡。二是对路易斯安那的其余部分沿北纬36度30分划界,北部永远禁止蓄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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