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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护府都设置有哪些职官?

摘要都护府都设置有哪些职官?都护府是唐王朝为加强对周边少数民族的统治而设置的管理机关。从贞观十四年平高昌后设置第一个都护府——安西都护府起,到武后时期已有安东、东夷、安北、单于、安西、北庭、昆陵

都护府都设置有哪些职官?

都护府是唐王朝为加强对周边少数民族的统治而设置的管理机关。

从贞观十四年(640)平高昌后设置第一个都护府——安西都护府起,到武后时期已有安东、东夷、安北、单于、安西、北庭、昆陵、蒙池、安南九个都护府,至开元天宝(713~755)时,只剩下安东、安北、单于、安西、北庭、安南六个都护府。

都护府分为大、上两等。大都护府置大都护一人,从二品,以亲王遥领;副大都护二人,从三品,主掌府政;副都护四人,正四品上;长史一人,正五品上;司马一人,正五品上;录事参军一人,正七品上;参军事三人,正八品下;录事二人,从九品上;其下分功、仓、户、兵、法五曹,各置参军事一人,正七品下。上都护府与大都护府的职官设置相同,只是品秩低一级。

都护府一般具有以下两重性质:一是统率各羁縻府州之都督、刺史,掌军政,治民事,管理归附的少数民族,负责当地的安全;二是监察区,监督赏罚,叙录勋功,对各少数民族的内部事务一般并不予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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