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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有哪些京县?其职官设置情况如何?

摘要唐朝有哪些京县?其职官设置情况如何?所谓京县,是指设在京城内的县。唐天宝元年有京县四个,即万年县、长安县、河南县、洛阳县。京县设县令一人,正五品上;县丞二人,从七品上;主簿二人,从八品上;录

唐朝有哪些京县?其职官设置情况如何?

所谓京县,是指设在京城内的县。唐天宝元年(742)有京县四个,即万年县、长安县、河南县、洛阳县。京县设县令一人,正五品上;县丞二人,从七品上;主簿二人,从八品上;录事二人,从九品下;县尉六人,从八品下。县令掌导风化,察冤滞,听狱讼,负责全县的各种政务。县丞为其副职,辅佐县令处理各种政务。县尉掌分判众曹,征收课调。贞观初年,诸县开始置有录事一职,负责审计工作。京县还设有司功佐、司仓佐、司户佐、司兵佐、司法佐、司士佐、典狱、门事等各种职务,分别掌管考课、仓库、户籍土地、军事、司法、吏员、监狱以及掌管诸门等事。设有经学博士、助教各一人,掌教授生徒,有学生五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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