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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的婚姻状态有什么特。点?

摘要元代的婚姻状态有什么特点?元代的婚姻状态呈现出一种错综复杂的局面,因为元朝是以一个少数民族统治汉族及其他众多的少数民族,每个民族都有着自己独特的婚姻风俗,蒙古统治者既要坚持本民族的婚俗,又要

元代的婚姻状态有什么特点?

元代的婚姻状态呈现出一种错综复杂的局面,因为元朝是以一个少数民族(蒙古族)统治汉族及其他众多的少数民族,每个民族都有着自己独特的婚姻风俗,蒙古统治者既要坚持本民族的婚俗,又要兼顾其他民族的婚俗。同时,在民间,由于长期的杂居,各民族之间的婚俗又存在着相互影响的情况。

至元八年(1271)元廷颁布了一条关于婚姻的法律:“诸色人同类自相婚姻者,各从本俗法;递相婚姻者,以男为主;蒙古人不在此限。”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同一民族的人相互结婚,应遵从本民族的婚俗;不同民族的人相互结婚,所从婚俗以男方为主;蒙古人不受上一条的限制。

也就是说,如果蒙古女子与别族男子结婚,则婚俗不必以男方为主。

这条法律体现了元代婚姻的基本准则:以蒙古族为主,兼顾其他各民族。

蒙古族有两个很有特色的婚俗:一个是一夫多妻,《黑鞑事略》中说:“成吉思汗立法,只要其种类子孙繁衍,不许有妒忌者。”出于迅速增加人口的愿望,再加上长年征战导致的青壮年男子缺少,一夫多妻便成了自然而然的一种结果。当然,一个男子妻子的多少还取决于他的社会地位和经济状况。一般来说,地位越高、越富有的男子,他的妻妾就越多。比如,文宗时期的权臣燕铁木儿,他的妻妾竟多达五百多位。另一个是收继婚,即父亲死后,可以娶从母;兄弟死后,可以收其妻。成吉思汗死后,其三子窝阔台就娶走了他的宠妃木哥哈敦。这种婚俗在许多北方民族中都曾流行,是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广阔的文化背景的。

由于各民族的广泛杂居,其婚俗也在相互影响中有了一些改变。如,蒙古弘吉刺氏的脱脱尼,其夫死后,前妻所生的二子都想娶她,她誓死不从,二子也只好作罢。这是一个典型的蒙古族婚俗受到汉族婚俗影响的例子。

总之,元代的婚姻状态就在这种多民族杂居的状况下呈现出一种复杂的局面,但由于存在着居于统治地位的民族,婚俗的主导性也是相当清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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