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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 男友提起无罪上诉

摘要7月25日上午,极目新闻记者从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受害女生李某月的父亲李胜处获悉,该案三名主犯洪峤、张晨光、曹泽清均提起上诉。李胜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25日上午,他联系法院得知,洪峤提出无罪上诉,而张、

7月25日上午,极目新闻记者从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受害女生李某月的父亲李胜处获悉,该案三名主犯洪峤、张晨光、曹泽清均提起上诉。

李胜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25日上午,他联系法院得知,洪峤提出无罪上诉,而张、曹二人上诉认为量刑过重。

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 男友提起无罪上诉

“洪峤提出上诉是在意料之中的事,他想做最后的垂死挣扎。相信法律会做出公正的判决,我们一定会坚持到底。”李胜说。

受害女生李某月的代理律师杨柱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洪峤认为自己未到凶杀现场,张晨光、曹泽青二人的杀人行为非他所为,并否认远程指挥。杨柱还透露,洪峤一审开庭时就是做的自我无罪辩护。

极目新闻此前报道,2020年7月9日晚,李某月被男友洪峤与另外两名男子曹泽青、张晨光合谋诱骗至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曹泽青、张晨光在郊外的山林中将李某月杀害并掩埋。2022年7月7日上午,此案在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迎来一审判决:洪峤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张晨光、曹泽青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法院判决书中提到,在该起故意杀人共同犯罪中,洪峤系犯意提起者、策划者、指挥者,三被告人均系主犯,其中洪峤的地位最高,罪责最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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