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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针对境外机构境内发型债券资金管理进行完善

摘要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国家外汇管理局于12月2日对外公布《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资金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从而进一步扩宽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国家外汇管理局于12月2日对外公布《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资金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从而进一步扩宽金融市场双向开放,完善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在全资金管理要求,最大程度为境外机构在境内债券市场融资创造便利。《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资金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主要内同包括四点。

一、将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资金登记、资金汇兑及使用、账户开立、统计监测等管理规则进行统一。

二、允许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发行前在银行办理登记,分期发行中首期登记开户、后续发行后分批次报送发行信息,规范登记及账户开立流程,可以共用同一个发债专户。

三、完善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外汇风险管理要求,境外机构可与境内金融机构开展汇衍生品交易管理汇率风险。

四、针对发债募集资金使用,提供选择途径。明确表示可留存至境内账户,也可汇往境外。

此次,《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资金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完善了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风险管控,通知中针对募集资金放宽其使用,不仅可以留存境内,也可以汇往境外。目前此通知也将于2023年1月1日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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