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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转发司法部律师司《关于中国法律服务 香港有限公司深圳办事处的性质和法律地位的复函》的通知(对于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转发司法部律师司《关于中国法律服务 香港有限公司深圳办事处的性质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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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伴们,你们好,今天云生来聊聊一篇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转发司法部律师司《关于中国法律服务 香港有限公司深圳办事处的性质和法律地位的复函》的通知,对于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转发司法部律师司《关于中国法律服务 香港有限公司深圳办事处的性质和法律地位的复函》的通知简单介绍的文章,网友们对这件事情都比较关注,那么现在就为大家来简单介绍下,希望对各位小伙伴们有所帮助。

1、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转发司法部律师司《关于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深圳办事处的性质和法律地位的复函》的通知在1992.03.17由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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